2013年12月2日 星期一

法律系學長姐經驗談(中) — 邱丞正學長

邱丞正學長目前就讀法律系三年級,在台大經濟系大三時被退學,後又重考進法律系,一直以來擔任學生會及學代會幹部,致力於學生權益保障。

執秘部問(以下簡稱執):請問學長在社團經驗中有什麼特殊的經驗?

邱丞正學長答(以下簡稱答):沒有什麼特別的事情,因為我的人生觀非常抽離、情緒波動很平,要說有什麼印象深刻的事情很困難。不過,有趣的是在學生會中可以看到人的另外一面,尤其是師長的另外一面。 我覺得過去幾年來成長比較多的地方,在於參與學生事務的過程中看到的事情,和再進一步鑽下去所得到的東西。每天跟大家一起開會、弄活動看起來很威猛,但實際上的成長有限,因為在這當中你其實是在花費你已經有的東西,像是本來就有的組織能力或專業能力,除了人際關係以外,其實很難獲得其他東西。

 但是從事活動的過程當中,你會看到一些東西、看到某個人特別的想法、看到某些故事、知識和新的領域。如果只是單純把活動辦完,你是不會有什麼獨特的想法,就只是覺得這個人很棒,但如果更進一步去跟他討論交流,特別去鑽研辦活動的過程當中看到的某些事情,或是踩進去以前沒有碰過的領域,這樣你會獲得很多東西。

 我近幾年來參與公共事務認識了一些朋友,然後這群朋友的視野也會變成我的視野、生活圈也跟著擴大,整個人才會變得有趣、才會有事情可以講。

 所以,如果你今天參與社團事務的時候,你這個人沒有變寬廣、變有趣的話,你就只是跟以前一樣有趣,這樣不好玩,你要在參與玩社團後變得比以前更有趣,我覺得這是一個可以試著努力的方向。有些人參與社團會窄化,就完全浸在那裏面了,整天關在社辦裡面很努力地在做社團這件事情,但他就變窄了,原本有的其他東西也不見了、變得無趣。

 考國考也會,大家要特別小心。


執:所以學長不會去考國考?

答:照考不誤阿,我這個人沒什麼優點,就是很會考試。很多時候法律系的學生畢業,我們只懂得法律這方面的東西,其實不太知道自己要幹嘛,但如果今天沒有法律,我們應該怎麼辦?之前有一個學長問我一個很有趣的問題,如果大家很辛苦地學完法律畢業,然後兩岸宣布統一、法律全部廢掉,那你的人生怎麼辦呢?

 所以那時候我就在想,如果今天能夠貢獻我的法律所學給社會上的一些人,不論是怎樣的貢獻,可以是貢獻給公司順便賺點錢、也可以是貢獻給弱勢團體,這時候貢獻你的所學是件非常快樂的事情。

 我比較屬於社會有機論者,認為每個人都是社會上的一個細胞,平常就要貢獻自己的所學,散播歡樂、散播愛、散播知識這樣,要給大家造成一些良好的影響。既然念了法律就要散播自己的法律知識,幫助大家做一點好事情,在這過程當中,考國考是一種途徑。

 拿到律師執照就可以上法庭幫到很多人,或者可以去當檢察官法官執行正義,總是要有人做這些骯髒的事情,你去問拿七八萬的薪水法律系的老師哪個願意去當檢察官?打死不要。這真的是dirty job,不是指他們的人,而是指工作非常的辛苦,法官更不用講,尤其是刑庭的法官,死刑一判下去對自己壓力是很大的,但這些東西總是要有人來做,我們有這個專業、這個知識,如果可以的話就去考、去試試看。

 當然,國考這個東西非常侷限一個人的思想和邏輯,因為考試制度這種東西就是這樣,本來這個社會就沒有那麼絕對的東西,更沒有1+1=2這種事情 ,一旦有了標準答案,你的學習就像回到你高中時考大學聯考一樣。這等於你22歲那年要再考一次大學聯考,只是那叫做國家考試。在這過程當中,你就被迫要吸收那些東西,到頭來你得要回頭去看這些東西值不值得。

 你會看到一些學長姐每年考試,年復一年地認真的在念書,一批接著一批 ,但考上之後呢?或者沒考上之後呢?你要去想的事情是,國考只是你貢獻自己所學於這個社會的一個手段,那或許你可以找到別的方式,不一定要拘泥在這件事情上,就算國考可能比較有效率。

 有些人認為考過國考才能賺錢,但其實賺錢賺最快真的不是律師,當律師只是你可以像商務律師有大額的穩定收入,這是你貢獻你的知識於社會,然後從這個社會拿一點錢的方式。總歸到現在,如果人生只考慮到錢的話,其實沒那麼有趣,你要找到錢以外的事情,不然你錢賺到一個定量就無感了。

 如果你想要成為一個每天早上睡醒之後精神飽滿、知道自己要幹什麼又有衝勁的人的話,就去思考一下哪些事情會是你往前走的人生目標,錢的話短期來講是吧,但長期來講應該不是。


執:那麼請問學長對未來的規劃是?

答:賺個兩三千萬再回來做法服。目前來講還是會考國考,因為我年紀比較大的關係,考國考的時間會比其他人來得短,所以短期之內會先考國考,考個一次或兩次,頂多兩次。然後我以前曾經嘴砲過要考政治研究所,所以去年我開始考政研所政研組,今年會認真考一點,如果考上的話會多一年在學校。

 考完國考不管有沒有上都會出去就業,可能以後三十四五歲會再選擇回學校念書也說不定,但目前還是會先去就業,不管是從事法律工作也好,或者是沒有考上國考就去從事其他工作也好,反正就是讓自己有個嘗試,因為我已經換過了很多跑道了,我覺得再換去其他領域也ok。


執:學長認為法律人應該具有那些特質?

答:我其實看的很少耶,因為在學校裡大家長的都一樣。不過我覺得我們不是法律人,我們是大學生,我們很喜歡自稱我們是法律人云云,但你把自己放在老師旁邊就會發現根本是不一樣的人啊。光是法律系教授這樣小小的分類,你就會發現有各式各樣的人,所以法律人這樣的標籤背後要有怎樣的特質,我覺得是很困難去加以定義的。

 技術上的定義是,能夠運用法律語言去訴說法學相關知識的人,這是廣義來講,也可以狹義一點來講,就是考過國考才叫人嘛,當然我不採那種定義,我會覺得如果你要成為一名法律人,首先你必須要對法學知識要有最基礎的掌握,對於法律知識的定義其實很廣,你可以不用記得民法第幾條是什麼,但是你一定要知道法律這東西他所謂何來,也就是比較偏向法哲學、法理學的東西。

 剛剛我為什麼說國考不好,就是因為它不考法理學,結果大家畢業以後都只記得憲法哪個解釋文在講什麼東西 、民法的哪個判例在講什麼。

 在了解這些知識以外,你要知道這些知識能夠帶來什麼樣的東西和影響,這是非常非常哲學的,我覺得法律知識要講什麼看法典、判例其實都很好學,只要你願意花時間應該是沒什麼問題 ,但法律這門背後的哲學意義是非常深奧的,很多人花了一輩子時間鑽不出來,但至少要多少學一點。

 你必須知道自己本身有一把很利的刀子,這把刀子被你磨得很利,因為你常常寫習題,又很會解析各式各樣的法律問題,但你要知道這把刀子砍下去會發生什麼事情,這把刀子又是為什麼會被交到你的手上。如果你有這樣的認識的話,你就可以成為一名稱職的屠夫或者稱為法律人,那把刀子就是你的法學知識,用邱老師的說法是斬妖除魔的劍,當你知道這把劍為什麼交到你手上、砍下去會發生什麼事情之後,你才有完全的行為能力。

 當然我本身還很年輕,沒有辦法去評價這些東西,但有時候我會在外面遇到一些人有刀子也知道刀子用來砍人,但卻不知道刀子下去會發生什麼事,只把刀子拿去做工具性的利用,這種人或許可以成為廣義的法律人,但他不會是一個好的劍客。更不用講有些人刀子不利,砍下去才發現刀子其實是鐵片、完全不會痛。所以要盡可能讓自己兩方面都兼顧,才是比較好的法律學生。


執:那學長心中有特別想要效仿的法律人嗎?

答:一講到法律人,你心中就會浮一個人出來,把他當成一個典型並試著去接近。我在法律系本身最想學的是李茂生老師,所以我選他當我的導師。

 原因是我國小國中唸的都不是資優班,班上同學很多是爸媽每天要工作超過14個小時以上的,我的同學裡有四分之一家庭功能不健全,在不健全的情況下,小孩子要嘛加入黑道要嘛八家將,所以有蠻多我國小國中認識的朋友們是加入這些東西,後來就喝酒鬧事飆車打人阿,還發生很多事情。一定有其他學校比我的學校更恐怖,但這些故事一直影響我到高中、可能到大學。

 後來我在大學一二年級的時候,遇到了我當年同學的其中一個,他在高一那年因為聚眾打架被學校退學,後來再因為類似的事情被通緝,後來裁定送少觀。他現在改過自新在7-11當店員,後來跟他聊天時他說很後悔當年做這些事情,但他覺得很幸運,那時候因還沒有滿15歲所以得到比較好的待遇。和他同一個事件裡的人就沒有那麼幸運而進了監獄,後來在監獄內不停打滾,直到21歲自殺。當年一念之差下一個人去了監獄、一個人去了少觀,變成了完全不一樣的人生,我那個同學幸運地被拉回來。

 我是覺得,李茂生老師他當年是幫忙做少年事件處理法的人,另一方面是說,我親身看到這些朋友們的遭遇,如果我們今天在學習這些法律知識或是各式各樣的知識的時後,我們不能去看到這個社會上真正有需要的人的需求、他們的故事、他們的掙扎、他們的痛苦、他們所無法克服的困難點在哪裡的話,其實很無聊,因為我們無法解決真正的問題。

 如果你把法律人當作是社會秩序的維護者的話 ,那你在捍衛秩序的同時也要顧慮到,有些人是沒辦法被這個秩序所容忍的,你要怎麼去幫助他們?所以我才會希望自己心有餘力的話,能夠在刑法這塊或著在相關的領域去多多幫助一些人,剛剛問我畢業要幹嘛,我才會說賺大錢然後再回來做這塊。


執:學長認為在從事司法實務工作時,如何衡量法與情?

答:我覺得如果從一個律師的角度出發,去處理一些情跟法的衝突,並試著去找一個比較折衷的解決方式是比較好的。因為我覺得台灣的法很有趣,絕對存在有空間的,有時候你一定會遇到不管怎麼樣刀子一定要砍下去的狀況,但在要砍之前你還是可以試著去看有沒有比較好的砍法,畢竟可以斷手沒必要砍頭,有些人也不是自願被你斷手,他或許真的是故意,但這個故意可能真的來自他的困難。

 在你使用刀子以前,你要試著去看到那背後的東西,如果看不到可能就被罵恐龍,但回歸到自己,你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對得起你所學的法學知識、對得起拿到那把刀子的初衷,這樣就沒有問題了。


執:學長是如何在繁忙的社團以外找時間念書?

答:我覺得要如何運用時間是非常personal的事情,個人的價值觀會導致不同,你覺得什麼東西有趣,就會花比較多時間做這個事情,但無論如何,還是必須要花點時間在念書上。

 我們剛剛講刀子要夠利,既然難得有機會來唸法律系,就把這個東西好好理解,我是抱持著這樣的想法,所以我現在要求自己每天花三個小時以上念書,這樣其實很少,跟其他書卷獎比起來三小時或許是他們不念書的時間也說不定,但這是我對自己的要求,如果明年交卸了學代會這邊的職務的話,就會花更多的時間在學業上面。

 你問課業以外的時間要怎麼打發時間? 學生會學代會就很忙了,每周大概要花30個小時,盡可能去安排自己的東西,課餘的時間就這樣過去了。在經濟系還沒進學代會的時候,我花很多時間在約會上面,沒有約會就跑去練樂器 ,那時候比較宅一點。

 不過不用擔心啦,時間很寶貴,應該不至於找不到事情做,如果真的覺得時間太多,那就多念點書,對自己以後會有幫助。


執:學長有修外文嗎?

答:最近沒有空,陸陸續續有在學,但學了也只是到那邊可以點餐不會餓死,我是打算考國考那年把日文和德文當作是調劑身心用的東西。

 不過大家念法律系英文好像都會退步,千萬不要讓英文退步,因為太好用了,我們剛剛講參與社團讓你拓展視野的速度如果是1的話, 那你學英文然後用英文交朋友拓展視野的速度會是10倍以上。 網路也很方便,可以交到很多國外的朋友。

 當然我覺得英文也不用太好啦,不需要看得懂古英文之類的,法律英文也沒有到那麼嚴重,反正會就順手背起來。

 英文可以帶給你更多機會,認識不同領域來的朋友、知道他們發生的故事,我用英文交了不少朋友、帶來了很多有趣的故事,出國之後這些朋友也會找你去玩,可以看到很多不一樣的東西。台灣其實很小,只關注這個小島實在有些可惜,可以的話就盡量往外飛、往外看,可以的話英文會是打開那道門不錯的鑰匙。

 至於台大有些短期的交換計劃是可以考慮看看,法學院的必修課有點多,所以大家會覺得沒有時間出去交換,但我覺得慎選交換,因為好的交換有延畢的價值,我有聽過同學出去交換因為學校很爛學不到什麼東西,但我遇到大多數的在交換過程當中學到了很多東西,那些東西是在台大學不到的。


執:對學弟妹有什麼建議?

答:我覺得作為一個大學被退學的人,實在沒什麼資格給大家建議,不過我覺得台大真的很爽, 經濟老師算出來我們所付的學費只夠負擔我們所受到的教育的十分之一,其他十分之九都是國家幫我們出錢的,所以一方面真的要貢獻所學,因為你曾經花了很低的價格受到十倍的好處,一方面盡可能多多去使用學校各式各樣的資源,因為去高點買一本參考書回來背在全台灣任何的法律學院都做得到,但有些事情是在台大才作得到的,像利用台大圖書館的資源去念德文的文獻寫一篇報告出來。

 所以在決定你要做什麼事情之前,先想一下有什麼東西是你在其他地方做不到而在台大作得到的,這樣你相對其他學校的學生可以做出更獨特的選擇、比別人看到更不一樣的世界,如果在這樣的選擇之後,你還是不知道該做什麼事情的話,就去嘗試你沒有做過的事情吧,但要記得找到你喜歡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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